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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见证员、取样员参加培训事宜
发布者:华煤集团    信息来源:人力资源部    访问量:305    发布时间:2014-09-03

为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业务素质,规范操作程序,熟练掌握国家近期颁布的建设工程检测新规范,根据国家住建部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》(第141号部令)和省住建厅《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》(吉建质〔200610号)文件关于质量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、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的规定,公司要求各事业部相关岗位人员参加由吉林省建设厅组织的培训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    培训对象

各单位从事见证员、取样员相关岗位工作但未经过见证员、取样员技术培训的人员。

二、培训内容

吉林省建设厅统编教材。

三、培训费用

培训费450元(含培训费、教材费、考试费、证书费等),费用各事业部自行承担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报名需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提交近期二张小二寸彩色照片(粘在报名表和准考证上)。

2.需提供工程材料或与其相近专业毕业证书原件。

培训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。